一、2000年3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论文文献综述)
广州市人民政府[1](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重心下移259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9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就近实施2328项。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梁尧[2](2020)在《行政法治视野下的信用惩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律维度的“信用”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履行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状况,可用“信用惩戒”指称行政主体以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依托负面信用信息给予相对人以惩处的一类行政行为。完整的信用惩戒呈现阶段性法律构造,包括失信信息归集评价、失信信息列入、失信信息公布和失信惩处、约束等若干阶段,伦理学、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等多个学科可以为其提供理论支撑。围绕“行政黑名单”的法律性质,学者们相继提出单一行政行为说、效果的形式化分析说和行政法律关系分析说等诸多学说,对于界定信用惩戒的行政法律性质具有参考意义。运用行政过程论的方法论,可将信用惩戒的归集、评价阶段定性为内部程序行为,失信信息列入“行政黑名单”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信息共享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公布行为主要是一种声誉罚,各种惩处、约束措施均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可见,信用惩戒具有制裁性,但由于其程序与行政处罚程序相接续、失信信息公布与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有差异、“失信并科”与“一事不再罚”相包容,其实施仍不会违背行政法上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当前,信用惩戒面临失信信息归集标准不一、失信信息评价功能异化、失信信息公布条件不明和惩处、约束措施适用失范的法治拷问。究其原因,与替代传统监管手段的目标性质、信用体系建设的急躁冒进和信用惩戒立法的效力层级偏低、内容粗疏不无关系。对信用惩戒进行法治化改进,势在必行,首先要做的是明确信用惩戒的法律依据。此外,应予归集的失信信息须限定为“运用现有制裁手段仍不足以实现制裁目的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信息”,行政权不宜突破这一界限逾越到可由道德调整的领域。失信信息的评价,不得侵袭市场的信用决定权。根据信用惩戒的运行机理,只有经过听证、调查和咨询程序认定相对人的行为侵犯到一定范围内“公共利益”的,该信息才可被予公布。包括失信信息公布在内的整个惩戒阶段,皆受关联性原则的调整,公布行为与其他社会主体行为选择之间、惩处约束措施与失信行为性质之间、联合惩戒启动与违法失信程度之间均须具有实质的关联性。诸多措施中,明确法律依据是根本。综合考虑《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因素可知,只能在狭义法律层面明确信用惩戒的制度依据,且该目的只有通过制定统一的社会信用基本法才可实现,而将信用惩戒写入《行政处罚法》则不是可取的选择。
史鑫茹[3](2020)在《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文中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设、国家监察法的制定,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事,对于构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监察委员会实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模式,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和治理效能,一个更加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颇具中国特色的监察体制正在发展。笔者以《人民日报》为基础,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过梳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对国家监察委员设想、试点、创设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论述,试图从多个维度对其创设的意义进行思考。论文第一章阐述了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历程,包括“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纪检体制的改革”,实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这些反腐经验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情况进行了整理。笔者按照时间顺序,对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试点进行考察与评述,选取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为论述重点,详细叙述了山西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过程。为避免重复,针对北京、浙江的监察体制改革的特色之处进行了论述,并且反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第三章是对试点推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国家监察法》诞生部分的考察论述。从三省试点到全国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法》从无到有,这些大事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成果。第四章主要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继承性与时代创新性、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三个维度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展开思考,揭示其重要意义。结语部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整个发展历程进行了简要总结。作为一个新型的制度设计,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国家监察法》不可避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
胡晓婷[4](2018)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花炮企业开始顺应潮流,尝试“互联网+”模式,在营销策略上进行新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花炮行业的特殊性,导致花炮和互联网的结合中会出现很多问题,成为制约花炮企业的瓶颈,在电子商务的大潮中,研究花炮产业的营销策略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本文以浏阳花炮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为例,重点研究电子商务背景下该公司的营销策略,不仅对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也对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的丰富有着重要的意义。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应该坚持新的营销理念,在产品策略、市场策略、渠道策略、推广策略上进行创新,才能实现质的飞跃。本文基于经典营销理论与方法展开研究,紧密结合管理实践,逐层推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论文首先介绍电子商务背景下研究花炮企业营销策略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并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评述。其次在归纳总结经典的营销理论基础上,阐述了电子商务的相关概念、市场营销的相关理论以及电子商务对连锁企业发展的影响。通过对浏阳花炮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的营销策略进行重点分析,归纳出现有的营销策略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产品策略存在缺陷,二是价格策略有待优化,三是渠道策略创新性不够,四是推广策略不够丰富。然后针对前面的问题分析,提出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营销策略:通过调研电商市场来进一步优化产品策略,通过优化定价策略来促进电商销售,通过丰富渠道建设来实现全面营销,通过加强新媒体推广来传播品牌价值。最后对论文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对花炮产业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发展进行展望。
范寒冰[5](2015)在《比较试验方法在中国产品质量治理中的应用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产品质量治理的方法与应用为主题,主要通过案例与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比较试验方法对产品质量治理的内在机制,及其在中国引入与建立的实现路径。政府作为我国当前占绝对主导性地位的产品质量治理主体,未能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和经济效率,然而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证研究表明,比较试验机构作为政府之外的一类产品质量治理主体,却实现了较好的治理效果和经济效率。本文试图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的一种治理方法的研究,提出通过比较试验方法的引入和建立,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治理的水平。围绕这一主题和目的,文本的研究从三个方面展开:我国产品质量治理低效的原因,比较试验方法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以及我国建立比较试验方法的困境与破解路径。我国产品质量治理低效的核心原因,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产品质量治理行为中制度激励的缺失。对于政府这一治理主体来说,行政官僚制度的体制就决定了政府无法通过有效的手段,使得政府内的工作人员获得足够的激励,为消费者收集、处理和传播有效数量的产品质量信息。其次,在我国现有的标准体制下,政府作为所有公共标准的唯一制定者,限制了企业生产更高质量产品的动力,也无法真正有效满足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再者,政府主体缺少足够的动力来主动传播产品质量信息,使得本就数量较少的信息更加无法起到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的作用。比较试验方法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有效的弥补了政府质量治理中的这些不足。首先,比较试验机构由于其普遍采用的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使得消费者这一产品质量相关的最核心利益主体,成为了比较试验机构维持运营的实际出资人,因而对比较试验机构提供了足够的制度激励,只有通过从消费者的需求和利益出发,在有限资源下最大限度的产出最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质量信息,最大范围内的传播所生产的信息并被消费者认同和购买,才能使机构获得可持续发展。同时,比较试验机构间的竞争,筛选出最被消费者所认同的机构和产品质量标准,此时的政府和产品生产企业虽然成为了比较试验方法中的“搭便车者”,但最终的结果却是由于各个利益主体间的激励相容,导致了比较试验方法对产品质量的有效治理。其次,比较试验方法在政府与企业主体之外,创新了一种新的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产品质量治理标准,将原本只是一个纯粹技术标准的纪录文档,转变为最大限度的将消费者的安全要求和体验感受纳入其中的需求显示与表达工具。第三,信息的传播对于比较试验方法的治理行为来说至关重要,比较试验机构拥有足够的动力来传播其所生产的比较试验信息,并采用了一系列的信息传递策略,最大化的发挥比较试验测试信息的传播范围和效率。这一传播的结果,既使更多的消费者获得了产品质量信息,提升了产品质量治理的效率,同时也使得比较试验机构自身获得了更多消费者的认同,进而获得了更多的销售收入,形成了一个多赢的治理机制。对于我国建立比较试验方法的困境与破解路径的研究,本文对我国现有的代表性比较试验机构进行了分析,认为目前这些机构的运行还不够成功的原因,首先就来自于这些机构普遍不具有独立第三方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结构,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机构运行中所暴露出的激励不足与信息传递低效的问题。其次,我国标准体制对于比较试验机构自主制定测试标准的限制,使得这些机构的测试结果难以真正的打动消费者,并使消费者为此而付费。最后,本文还基于当前我国体制改革所存在的契机,为比较试验方法未来在我国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吴琦[6](2011)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研究 ——以郯城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安全,是人类生存与繁衍的最基本要求,是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障。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本文从纵向、横向分析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重点是结合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基层的安全现状,分析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责、体制及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方式和种类,并以郯城县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探索为例,通过明确基层政府法制现状,围绕机制、人员、经费等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其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最终提出解决当前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并举一反三,指出当前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的发展和完善,主要是安全生产认识、立法、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新格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孙元春[7](2010)在《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现状与对策》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烟花爆竹作为我国的传统工艺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市场不断扩大,产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带来的是质量的参差不齐,由于产品质量而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提高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已是刻不容缓。
张革成[8](2009)在《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烟花爆竹既是民间喜庆娱乐产品,也常用于大型庆典场合,具有很强的艺术欣赏价值,深受人们的喜爱。但是,烟花爆竹又是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爆炸,造成危及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事故。山东省是烟花爆竹的消费大省,但由于烟花爆竹属于劳动密集型的高危行业,具有本质安全程度低,企业规模小、工艺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低、投资成本小、风险高等特点,加之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还不到位,致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随着我省烟花爆竹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加大,我省烟花爆竹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大,为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必要对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进行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本文立足于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现状,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对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了辨识,结合风险管理等相关理论构建了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框架体系,并提出风险防范与控制框架体系有效实施的保障措施建议。本文共分七大部分。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对象和思路;第二章主要介绍了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四章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详细阐述了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第五章对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风险评价;第六章构建了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框架体系:第七章提出了构建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框架体系的保障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9](2006)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于2006年9月8日经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亢秉刚[10](2006)在《放鞭放炮 标准是“高调”》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新春佳节里,烟花爆竹的脆响与绚丽自古以来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鞭炮呼啸着在黑夜的长空中炸响,烟花跳动着在夜幕的背景里绽放。那种响彻云霄的气氛和五彩缤纷的辉煌使美好生活定格为一种永恒的激动,那种变化万千的光影镌刻进无数人的童年记忆。然而,这声声爆竹释放出来的音符并非都是喜庆与祥和。
二、2000年3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0年3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论文提纲范文)
(2)行政法治视野下的信用惩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进路与内容架构 |
一、信用惩戒的基本范畴与理论基础 |
(一) 信用惩戒的范畴给定 |
1. 信用概念的三重维度 |
2. 信用惩戒概念的确立 |
3. 信用惩戒内涵的厘清 |
(二) 信用惩戒的理论基础——多学科视角的探讨 |
1. 伦理学基础: 趋利避害的人性论 |
2. 行政学基础: 公共治理理论与整体政府理论 |
3. 行政法学基础: 行政效率与公正的平衡论 |
二、信用惩戒的行政法律性质 |
(一) 未竟的争鸣: “行政黑名单”的属性争论 |
1. 单一行政行为说 |
2. 效果的形式化分析说 |
3. 行政法律关系分析说 |
(二) 视阈的扩张: 信用惩戒的阶段性法律构造 |
1. 归集、评价和列入行为的法律性质 |
2. 共享、公布的法律性质 |
3. 惩处、约束的法律性质 |
4. 小结 |
(三) 质疑的回应: 信用惩戒与“一事不再罚”的协调 |
三、信用惩戒法治化不足的实践现状与原因探微 |
(一)信用惩戒实践面临的法治拷问——过程角度的观察 |
1. 失信信息归集标准不一 |
2. 失信信息评价功能异化 |
3. 失信信息公布条件不明 |
4. 惩处、约束措施适用失范 |
(二) 信用惩戒法治化不足的致成因素剖析 |
1. 内在动因: 替代传统监管手段的目标性质 |
2. 外在促因: 信用体系建设的急躁冒进 |
3. 制度成因: 信用惩戒立法的位低、粗疏 |
四、信用惩戒的行政法治化改进 |
(一) 坚持权力依据的“法律绝对保留”原则 |
(二) 固守归集和评价的行政权“有界”立场 |
1. 归集范围以违法行为信息为界 |
2. 评价行为以尊重市场的信用决定权为界 |
(三) 确立失信信息公布的“公共利益”标准 |
1. 作为公布行为适用标准的公共利益 |
2. 作为公共利益实现形式的公布程序 |
(四) 明晰惩戒措施的“实质关联性”要求 |
1. 公布行为与其他社会主体行为选择的关联性 |
2. 惩处、约束措施与失信行为性质的关联性 |
3. 联合惩戒启动与违法失信程度的关联性 |
五、信用惩戒的入法路径选择——基于对纳入《行政处罚法》之批判 |
(一) 既有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
(二) 信用惩戒入法方式之我见 |
结语: 让信用惩戒沿法治轨道行稳致远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后记 |
(3)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3 研究现状 |
4 研究方法 |
5 创新点与不足 |
1 设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 |
1.1 雷厉风行的反腐 |
1.1.1 制定八项规定 |
1.1.2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
1.1.3 推进反腐五年规划工作 |
1.1.4 .不敢腐初有成效 |
1.2 纪检体制的变革 |
1.2.1 巡视全覆盖 |
1.2.2 纪检机构及其体制改革 |
1.2.3 派驻全覆盖 |
1.3 党内监督向公权力监察延展 |
1.3.1 把好干部任用的闸门 |
1.3.2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
1.3.3 监督体系的新构想 |
2 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尝试 |
2.1 《方案》·《决定》·路线图 |
2.2 从“重灾区”到“试验田” |
2.2.1 转隶组建 |
2.2.2 建章立制 |
2.2.3 评估深化 |
2.3 北京、浙江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 |
2.3.1 北京的探索 |
2.3.2 浙江的探索 |
2.4 试点经验的同与异 |
3 创设: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监察体系的形成 |
3.1 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 |
3.2 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 |
3.3 《监察法》:国家监察体系构建及其运作依据 |
4 意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多维度思考 |
4.1 传统监察文化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创新 |
4.2 权力运行与监督制约机制的新型设计 |
4.3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电子商务概述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模式类型 |
2.2 连锁企业模式的概念 |
2.3 市场营销相关理论 |
2.3.1 4P营销理论 |
2.3.2 4Cs理论 |
2.4 电子商务对连锁企业发展的影响 |
第3章 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策略现状分析 |
3.1 浏阳花炮公司概况 |
3.2 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4P分析 |
3.2.1 产品策略分析 |
3.2.2 价格策略分析 |
3.2.3 渠道策略分析 |
3.2.4 推广策略分析 |
第4章 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 |
4.1 产品策略存在缺陷 |
4.2 价格策略有待优化 |
4.3 渠道策略创新性不够 |
4.4 推广策略不够丰富 |
第5章 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策略优化 |
5.1 营销理念创新 |
5.1.1 新媒体营销理念 |
5.1.2 绿色营销理念 |
5.1.3 全球营销理念 |
5.2 营销策略优化建议 |
5.2.1 调研电商市场,优化产品策略 |
5.2.2 优化定价策略,促进电商销售 |
5.2.3 丰富渠道建设,实现全面营销 |
5.2.4 加强新媒体推广,传播品牌价值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比较试验方法在中国产品质量治理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问题与研究的背景 |
1.1.2 定义与界定 |
1.1.3 假设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产品质量治理的文献研究 |
1.2.2 对比较试验方法的文献研究 |
1.2.3 对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2. 比较试验方法的概况与理论分析 |
2.1 比较试验方法的概况 |
2.1.1 比较试验机构的发展现状 |
2.1.2 比较试验方法的运行方式 |
2.1.3 测试结果的产生过程 |
2.2 进一步的界定 |
2.2.1 产品质量治理的核心利益相关者 |
2.2.2 产品质量信息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
2.2.3 产品质量信息的分类与差异 |
2.3 比较试验方法的治理机制分析 |
2.3.1 比较试验方法对利益相关主体的有效激励 |
2.3.2 比较试验标准创新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 |
2.3.3 比较试验方法基于信息广泛传播的治理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3. 政府单一监管下中国产品质量治理的现状分析 |
3.1 中国产品质量治理的现状 |
3.1.1 中国产品质量治理的背景与概况 |
3.1.2 中国产品质量治理的效果 |
3.1.3 中国产品质量治理的经济效率 |
3.2 导致产品质量治理低效的原因分析 |
3.2.1 单一的治理主体缺乏有效制度激励 |
3.2.2 单一产品质量治理依据 |
3.2.3 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产品质量信息供给 |
3.3 本章小结 |
4. 国外比较试验对产品质量治理的实证研究 |
4.1 比较试验方法的变迁特征 |
4.1.1 比较试验方法缘起于消费社会的到来 |
4.1.2 比较试验方法内生于质量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出现 |
4.1.3 比较试验方法的建立是对政府质量监管供给不足的补充 |
4.2 比较试验方法的产品质量治理特征 |
4.2.1 对消费者形成实质性的影响力 |
4.2.2 生产商自觉遵守所制定的规则 |
4.2.3 与政府监管形成有效的互动 |
4.2.4 比较试验机构能够不依赖政府和企业独立运行 |
4.2.5 比较试验方法的经济效率 |
4.3 比较试验方法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分析 |
4.3.1 包容多主体利益的共同治理机制 |
4.3.2 测试标准的创新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
4.3.3 产品质量信息的有效传播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5. 比较试验方法在中国的应用现状 |
5.1 三种不同类型的比较试验机构 |
5.1.1 政府模式 |
5.1.2 非营利企业模式 |
5.1.3 企业模式 |
5.2 比较试验方法在我国应用的问题分析 |
5.2.1 比较试验机构的运行缺乏有效的制度激励 |
5.2.2 比较试验机构缺乏有效的标准创新 |
5.2.3 比较试验机构缺乏有效的信息传播 |
5.3 本章小结 |
6. 比较试验方法对我国产品质量治理的意义及政策建议 |
6.1 比较试验方法对我国产品质量治理的意义 |
6.1.1 有效缓解严重的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 |
6.1.2 以满足需求的标准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
6.1.3 激励社会组织与市场主体参与质量的共同治理 |
6.2 我国建立比较试验方法的可行性 |
6.2.1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 |
6.2.2 标准体制的改革 |
6.2.3 互联网发展提供的平台与机遇 |
6.3 比较试验方法建立的路径 |
6.3.1 由政府参与设立比较试验机构 |
6.3.2 设计比较试验机构的竞争与监督机制 |
6.3.3 比较试验测试标准的保护 |
6.4 本章小节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6)我国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研究 ——以郯城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相关概念 |
1.3 关于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的研究综述 |
1.4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
第2章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理论基础 |
2.1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2.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
2.3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
2.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方式和种类 |
2.4.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
2.4.2 安全生产监察的方式 |
2.4.3 安全生产监察的种类 |
第3章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和原因——以郯城县为例 |
3.1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
3.2 郯城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政府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3 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
3.3.1 思想认识不到位 |
3.3.2 安全责任制落实难 |
3.3.3 安全监管体制不顺 |
3.3.4 安全监管任务与行政力量配置的矛盾突出 |
3.3.5 安全培训质量不高 |
3.4 郯城县的做法 |
3.4.1 规范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
3.4.2 委托执法,实现乡镇安全监管责权对等 |
3.4.3 提高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 |
3.4.4 严格考评,促进工作落实 |
3.4.5 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
第4章 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对策思考 |
4.1 从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看安全生产本质 |
4.2 推行党管安全 |
4.3 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
4.4 建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协调合作机制 |
4.5 把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作为治本之策 |
4.6 抓实行业安全管理 |
4.7 准确界定生产安全事故 |
4.8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
4.9 实施科技兴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长效机制 |
4.10 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安监执法队伍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背景分析与选题的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 |
第二章 风险管理基本理论 |
2.1 风险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
2.2 风险管理的目标、组织和程序 |
2.2.1 风险管理的目标 |
2.2.2 风险管理的组织 |
2.2.3 风险管理的程序 |
第三章 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现状 |
3.1 基本情况 |
3.2 监管体制 |
3.3 监管依据 |
3.3.1 主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
3.3.2 烟花爆竹安全许可有关规定 |
3.4 烟花爆竹行业发展趋势 |
第四章 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1 烟花爆竹生产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2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3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4 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5 烟花爆竹燃放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6 烟花爆竹试放与销毁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4.7 大型焰火燃放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 |
第五章 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因素分析与风险评价 |
5.1 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因素分析 |
5.1.1 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因素分析的主要内容 |
5.1.2 烟花爆竹行业重大危险源分析 |
5.2 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评价 |
5.2.1 烟花爆竹行业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 |
5.2.2 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隐患分级 |
第六章 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框架体系的构建 |
6.1 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预警与控制 |
6.1.1 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预警与控制的主要内容 |
6.1.2 烟花爆竹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
6.2 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的应急处置 |
6.2.1 烟花爆竹行业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
6.2.2 烟花爆竹行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 |
第七章 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框架体系的保障措施 |
7.1 调整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政策,优化行业布局 |
7.2 依法实施安全许可,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严把安全准入条件 |
7.3 加快实现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五化”,提高行业本质安全度 |
7.4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
7.5 强化烟花爆竹行业风险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放鞭放炮 标准是“高调”(论文提纲范文)
偏离标准悲剧连连 |
缺乏标准禁放两难 |
依标生产安全不难 |
执行标准淘汰劣品 |
质量过硬隐患尽消 |
以疏为主法律完善 |
安全燃放避免伤害 |
四、2000年3季度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论文参考文献)
-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1)
- [2]行政法治视野下的信用惩戒研究[D]. 梁尧. 苏州大学, 2020(03)
- [3]构想·创设·意义 ——国家监察制度改革的考察[D]. 史鑫茹. 东华大学, 2020(01)
- [4]电子商务背景下浏阳花炮公司营销策略研究[D]. 胡晓婷. 湖南农业大学, 2018(12)
- [5]比较试验方法在中国产品质量治理中的应用研究[D]. 范寒冰. 武汉大学, 2015(07)
- [6]我国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研究 ——以郯城县为例[D]. 吴琦. 山东大学, 2011(04)
- [7]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现状与对策[J]. 孙元春. 花炮科技与市场, 2010(02)
- [8]山东省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研究[D]. 张革成. 山东大学, 2009(S1)
-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及其实施主体目录的通知[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6(31)
- [10]放鞭放炮 标准是“高调”[J]. 亢秉刚. 企业标准化, 2006(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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